吴柳芳律师

吴柳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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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地区:重庆-重庆

擅长:债权债务,合同纠纷,建筑工程,刑事案件,婚姻家庭

四人兜售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均被判处缓刑

来源:吴柳芳律师
发布时间:2019-01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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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例

     被告人游某,杨某,肖某,彭某四人为了便于推广业务,用各自的QQ号码加入多个以交流信息为目的的QQ群,向他人贩卖或交换涉及商品房业主信息及车主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,用于拨打推销贷款等业务电话,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

   案情分析

     虽然本案被告实施犯罪行为情节严重,但四名被告人贩卖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是为了合法经营,主观恶性不大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。并且在本案辩护律师的协调和帮助下,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也积极认罪、悔罪,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从轻处罚。

   案情结果

    对四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更能体现罪责行相适应的刑事裁判原则,四人均被判处缓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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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LAWYER INFORMATION
  • 律师姓名:吴柳芳
  • 执业律所:重庆栋华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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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证号:15001*********8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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